安全保卫处是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,在辖区公安机关、消防部门、特种设备管理局指导下,负责学院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。现有在编职工5名,保安14人,下设治安消防科和治安户籍科两个科室,主要职能有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有关安全生产、综合治理、消防工作的政策、法规和标准,负责组织制订、修订和完善学院安全管理规章、制度、安全规程,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二、负责学校内部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,维护内部治安秩序,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三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法制、治安、消防、饮食、交通等安全宣传和教育,增强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。
四、定期对全院消防设施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,按要求进行防火巡视检查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。
五、根据学院要求和相关协议,对保安人员进行监督、考核。
六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学院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
七、负责集体户师生户籍的管理,做好新生入户和毕业生迁户工作。
八、做好学院常住人口、暂住人口、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。
九、定期开展全院安全大检查,排查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,提出整改意见,督促整改落实情况。
十、负责学院校方责任险和学生实习责任险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学院电梯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校园停车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。
十三、联系和配合辖区公安、消防、交通、特种设备管理等部门开展工作,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。
十四、负责消防档案、保卫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十五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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